青岛抬高各类民办教育准入门槛

2008年12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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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中500万元,初中300万元,小学200万元,7日,记者从青岛市教育局了解到,明年1月1日起,该市社会力量办学将实行新规,各类民办教育普遍抬高准入门槛,注册资金最低标准将由三年前的4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
    
    记者了解到,为规范民办教育学校设置标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青岛市出台《青岛市民办学校设置规定》,在办学条件、师资、注册资金等多个方面,对社会力量举办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的设置都有了新的说法。对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新规要求设置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学校均为500万元,初中学校为300万元,小学200万元,高等非学历教育学校300万元,中等及以下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为120万元。相比原有的规定,这些标准均有大幅提高。除了中等及以下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设置其他几类民校,都必须要有独立产权的校舍。民办普通中小学的硬件还要达到青岛市级规范化学校标准。
    
    在师资方面,除了中等及以下层次非学历教育学校,其他几类民校都要配备与学校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应当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设置民办学校,其校长的任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相比原有的65周岁的标准,这项规定有所放宽。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