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生享同样医保待遇

2008年12月09日 来源:生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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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5日的驻济高校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启动仪式上,民办高校的相关负责人显得特别热情。据了解,此前民办高校大学生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学生的就医问题一直是学校的一块“心病”。
    
    据了解,目前民办高校大学生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即使同为公立高校,隶属关系不同,大学生公费医疗的情况也有不同。这导致不同学校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存在很大差异。大学生参保后,不论高校的隶属关系、办学性质如何,都可以享受同等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而目前多数高校,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只能解决大学生在高校医务室、校办医院看门诊的部分费用,大学生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只能通过参加商业保险来解决。大学生参保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
    
    目前济南市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包括三方面: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这次决定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试点范围,解决了最后一个空白群体。
    
    这同样意味着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实行的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面临改革,首次明确了大学生公费医疗制度的改革方向是走社会保险的路子。
    
    而同时,在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保之前,技工院校的学生都已经纳入到城镇居民医保的范围内。这样,就形成了不论民办、公办还是技校、高校的学生都享受同样的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