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民校招生行为 解读民办高校招生简章

2008年08月22日 来源:东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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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已经结束,考生们陆续收到各式各样的学校招生简章宣传手册,其中也包含很多民办高校的招生宣传手册。随着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各类民办高校迅速发展,民办高校成为我国普通高校的有益补充,在学生培养方面有专业灵活,培养模式新颖,与就业市场结合紧密等优势。但由于各民办高校实力不均衡等原因,在招生市场上也会出现良莠不齐,虚假宣传等现象。因此,在选择民办高校的时候,家长们要擦亮眼睛,多方了解学校情况,慎重选择。

    为规范民办学校招生行为,为广大学子提供诚信服务,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教育系统分会将在我市民办学校招生期间,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查证服务,并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认真识别招生简章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宣传规范的招生简章一般要体现学校类型、学历层次和证书颁发等方面的主要信息。目前北京地区的民办高校招生宣传,必须印有经北京市教委民办教育处批准的2008年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号,这说明此材料是经过审批合格可以做招生宣传的。学校类型一般分为普通本科高校、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独立学院和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学历层次一般分为普通本科、普通高职、自考助学本、专科和培训。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应根据招生类型进行介绍,一般来说,录取到统招专业学习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职毕业证书;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可以开设自学考试专业,参加自考助学的学生,由学校组织参加(或自行参加)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过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可获得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校自设专业学习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可获得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参加资格(等级)证书课程培训的学生,参加相关部门或行业组织的考试,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的资格(等级)证书。
    
    因此,广大家长和考生在查阅招生简章时要看清楚学校是哪种教育层次,颁发哪类证书等。 在选择报考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时,考生可从首都教育热线网站(www.edu111.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