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提醒:选择民办高校要分清学校性质
2008年07月22日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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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开始进入分批次录取阶段,考分不理想的学生和家长已开始考虑选择民办高校就读的问题,近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教育系统分会频频接到考生和家长的咨询电话,询问有关民办高校是否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范围之内,在此,有关专家提醒各位考生和家长,民办高校分为学历院校与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两大类,不同类别的高校取得学历的方式并不相同,考生报名前一定要仔细查证以免上当受骗。
首先,要了解民办高校的性质,区分其属于民办学历院校还是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如果是民办学历学校,则其学校具有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资格,即学生根据学校的课程计划完成学业后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自行颁发的证书不具有学历证书性质,学生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如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远程教育等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但学历证书的颁发单位并非是学生所在的民办高校。
关于鉴别民办高校实施的是学历教育还是非学历教育,最主要就是要看民办学生录取的途径,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是通过高招办来录取学生的,即通常所说的“统招”,如果学校不是通过高招办录取的学生就不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的资格,即通常所说的“非统招”。目前,北京市仅有10所民办学校具有颁发学历证书的资格,分别是:北京城市学院、北京吉利大学、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北京新园明职业学院。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这10所学校虽然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的资格,但是在招生的时候既进行着学历招生,也在进行着非学历招生,即只有“统招”的学生才能获得学历,“非统招”的学生依然需要通过自考等方式来获得学历。
其次,对于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承诺的学历证书获取比例,学生和家长要注意多方核查,对承诺“自考合格率在90%以上,保证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之类的宣传切不可轻易相信。并非每个学生在完成三四年的学习之后都能通过自学考试。
再次,对于民办学校宣传的“合作办学、可获得国外承认的学历”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查证。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已在网站上公布了其承认的海外文凭颁发机构,如果民办学校宣传的获得海外学历的学校不在名单之列,则学生获得的海外文凭是不被承认的。
为了保证学生的利益,北京市教委要求民办高校进行招生简章的备案,学生在拿到学校的招生简章之后不妨对学校的招生简章进行查证,查证地址为:首都教育热线(www.edu111.cn)或拨打查证电话68987398-8005。
如果学生们接到的招生简章与上述规定不符,或是入学后发现学校的各方面条件等与宣传不符,应当及时向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民办教育协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教育系统分会反映,以维护自己合法的求学权益。
首先,要了解民办高校的性质,区分其属于民办学历院校还是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如果是民办学历学校,则其学校具有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资格,即学生根据学校的课程计划完成学业后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自行颁发的证书不具有学历证书性质,学生必须通过其他途径如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远程教育等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但学历证书的颁发单位并非是学生所在的民办高校。
关于鉴别民办高校实施的是学历教育还是非学历教育,最主要就是要看民办学生录取的途径,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是通过高招办来录取学生的,即通常所说的“统招”,如果学校不是通过高招办录取的学生就不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的资格,即通常所说的“非统招”。目前,北京市仅有10所民办学校具有颁发学历证书的资格,分别是:北京城市学院、北京吉利大学、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北京汇佳职业学院、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北京科技职业学院、北京新园明职业学院。需要特别提醒的是,这10所学校虽然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的资格,但是在招生的时候既进行着学历招生,也在进行着非学历招生,即只有“统招”的学生才能获得学历,“非统招”的学生依然需要通过自考等方式来获得学历。
其次,对于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承诺的学历证书获取比例,学生和家长要注意多方核查,对承诺“自考合格率在90%以上,保证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之类的宣传切不可轻易相信。并非每个学生在完成三四年的学习之后都能通过自学考试。
再次,对于民办学校宣传的“合作办学、可获得国外承认的学历”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查证。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已在网站上公布了其承认的海外文凭颁发机构,如果民办学校宣传的获得海外学历的学校不在名单之列,则学生获得的海外文凭是不被承认的。
为了保证学生的利益,北京市教委要求民办高校进行招生简章的备案,学生在拿到学校的招生简章之后不妨对学校的招生简章进行查证,查证地址为:首都教育热线(www.edu111.cn)或拨打查证电话68987398-8005。
如果学生们接到的招生简章与上述规定不符,或是入学后发现学校的各方面条件等与宣传不符,应当及时向北京市教委、北京市民办教育协会、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教育系统分会反映,以维护自己合法的求学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