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推行“学贷险” 民办高校学生也能贷款

2008年06月23日 来源:水母网—烟台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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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办高校和企业办高校学生也可以贷款了。记者昨天从教育部门获悉,今年下半年山东省将以推行“学贷险”的方式,重点解决民办高校和企业办高校的助学贷款。

  据了解,山东省高校基本实现了省内贫困大学生在走进大学校门的同时,都能申请到助学贷款。去年,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青岛理工大学和青岛科技大学四所省属高校进行外省籍贫困生助学贷款试点,首次为693名贫困生发放助学贷款316.44万元。但作为民办高校一方面是学校收费比较高,而另一方面家庭贫困的学生又无法申请到助学贷款。

  今年,山东省教育厅将积极争取与中国农业银行山东省分行开展合作,以商业保险方式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由保险公司为开办国家助学贷款的银行提供担保,银行交纳保险费,简称“学贷险”)。

  目前,山东省教育厅与省农行已就此达成共识,预计今年下半年将在全省范围内实行,重点解决民办高校和企业办高校学生贷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