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民办高校招生广告审核备案工作开始
2008年05月13日
来源:中国·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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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规范管理,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各类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教育部关于《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的通知》要求,市教育局决定自五月四日起,对民办高校招生广告工作开始审核备案。凡在连面向社会秋季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单位均需到市行政审批中心进行审核备案。
招生简章必须包括下列内容方可备案:1、审批机关批准的学校名称全称;2、学校为民办性质;3、办学地址和办学条件;4、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5、培养目标、招生专业及招生办法;6、收费项目、标准和退学、退费办法;7、学生入学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和种类;8、奖学金、贫困生学费减免及其救助办法;9、学校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招生政策、收费项目和标准查询网站等。
招生简章必须包括下列内容方可备案:1、审批机关批准的学校名称全称;2、学校为民办性质;3、办学地址和办学条件;4、办学层次和办学形式;5、培养目标、招生专业及招生办法;6、收费项目、标准和退学、退费办法;7、学生入学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和种类;8、奖学金、贫困生学费减免及其救助办法;9、学校法定代表人、办学许可证、招生政策、收费项目和标准查询网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