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委要求民办高校招生宣传不能用“最好”

2008年05月13日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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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北京市教委发出通知,要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对招生简章和广告进行备案。为维护学校和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市教委对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制作进行了规定。

  教委要求招生简章由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统一制作、统一宣传,不得以内设机构(如二级学院)名义进行宣传,简章内容要真实、准确、规范、合法。简章不得使用“最大”、“最好”、“第一”、“唯一”等描述性用语,也不得使用“100%就业率”、“100%考试通过率”、“入学即签订就业协议”等承诺性用语。

  针对部分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不具备学历颁发资格,而进行模糊宣传的情况,市教委再次重申,招生简章中必须包括学校的办学性质、学历层次以及学生学习合格后向学生颁发的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同时简章中还要有收费和退费办法。

  市教委今年首次明确要求,在民办高校招生简章的宣传图片中,应避免选用国家领导人的照片,选用其他人物照片时也应征得本人同意。此外,对学校环境、办学条件等基础设施的说明必须真实,并提供照片等相应的证明材料给予备案。对涉外办学的条件也作了相应的规定。

  考生和家长可登录招生简章广告备案查询网址———首都教育热线进行查询,也可以拨打咨询电话:010-68987390。同时,亦可登录首都教育热线“北京民办高校阳光高考信息平台”(www.edu111.cn/zxdy),了解查询办学资质、办学实力和办学特色等多项内容。

  北京市消协教育系统分会秘书长马学雷介绍,民办高校在招生中常见的陷阱主要集中在文凭、就业、师资等方面。在文凭性质上含糊其辞。一些纳入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学校,主要利用“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资格”打擦边球。一些只有考试培训或者自考助学资格的学校谎称自己能招大学本、专科学生和相应的学位。

  其次,在就业问题上作出一些不切实际的承诺,例如“保证100%就业”、“保证在北京安排工作”。一位曾在民办高校当了多年学生处处长的老师道出了里面暗藏的玄机。他说,民办高校会要求毕业生在离校后把学校印制的学生推荐表上交到学校,学校便以此表计算就业率,不管上交者是否找到了工作,学校都会把交表者视为找到了工作。用这种算法算出个100%来也不足为奇。

  第三,在师资问题上混淆视听,肆意吹嘘。有些民办高校在招生简章和广告上印有许多知名专家和教授的照片,声称这些是学校的教师。但是事实上可能这位教授根本就从未在这个学校上过课,或者是很久以前曾在这个学校上过一个阶段的课。

  此外,“研修学院”、“专修学院”、“职业学院”这些代表了学校类型、办学性质、学历层次等等对考生而言非常重要的信息在简称之后变得模糊不清,容易让学生作出错误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