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民办高校签订招生自律公约 规范招生行为

2008年03月31日 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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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28日从江西省教育厅获悉,江西省10所民办高校法人代表日前在昌签署了规范招生行为自律公约,表示力争在今年招生工作中实现零违规。

  据了解,自律公约的主要内容包括:正面诚信宣传,不对外发布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不委托校外招生中介和人员代理本校招生,招生人员要交诚信保证金和签订诚信承诺书;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发放新生报到通知书;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尊重学生意愿,建立诉求表达机制,按规定办理退学退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