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高考政策变化 试行民办高校单独填志愿

2008年02月29日 来源:水母网—今晨6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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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根据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今年高考政策在志愿填报等与去年相比都有新变化。

    试行民办高校单独填志愿
    
    2008年山东省高考仍于6月7日至9日举行,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20日之前完成,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应在8月20日之前结束。
    
    今年教育部要求各地进一步改进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方式,科学、合理安排录取批次,优化志愿设置和填报流程,加强考生志愿填报指导。鼓励各省(区、市)采取平行志愿投档,试行独立学院及民办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在其批次录取开始前分别单独填报志愿等办法。 招生简章先审核后发布
    
    去年规定各高校于5月1日之前在本校网站并以其他有效方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招生章程,2008年这一规定调整,高校须于4月1日前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阳光高考”平台;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等须于4月15日前完成对所属高校招生章程的审核、备案。
    
    对于高校由于欺诈性招生损害学生利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削减其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或责令停止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