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向民办高校委派党委书记或督导专员

2008年02月22日 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中共云南省委决定,建立向民办高校委派党委书记或督导专员的制度,依法引导学校的办学方向,监督办学过程,确保办学质量。

    这一消息是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在日前举行的云南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透露的。

    李纪恒说,目前云南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还比较滞后,有的民办高校甚至没有党组织。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和工作机构设置,完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实人员配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

    同时,上级主管部门党组织要建立健全督导制度和年度检查制度,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指导,做好服务、管理、监督工作,促进民办高校的健康协调发展。

    各高校党委还应将高校独立学院党的建设纳入学校党建工作体系,加强领导、管理和监督,推进独立学院的科学和谐发展。

    李纪恒提出,要区别本科学校和高职高专学校、公办高校和民办高校的不同特点,制定高校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工作评价机制,开展高校党建工作“创先争优活动”。

    目前,云南省有民办高校13所,其中7所高校独立学院的在校生近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