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建民办高校党建长效机制 发挥党组织作用

2007年12月17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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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广东省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广东将建立健全民办高校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发挥民办高校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争取在今后几年,民办高校大学生党员比例有一个较大增长。

  广东要求,民办高校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必须及时建立党组织,暂不具备建立条件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党组织。民办高校一般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所属院系一般建立党的总支委员会,高年级一般建立党支部。

  《意见》还指出,根据工作需要,可派在职的党员干部、退休党员干部或符合条件的党员到民办高校担任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原则上兼任政府派驻学校的督导专员,由省委教育工委与民办高校隶属的上级党组织共同管理。

  据悉,广东省民办高校现有28所,其中建立党委的13所,建立党总支的9所,建立党支部的4所,民办高校的大学生党员占在校大学生的3%。广东将加强对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检查评估,在今年起实行的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中,把民办高校党团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等列入年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