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4所新设民办高校公示 有意见可书面反映
2007年11月28日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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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部昨天对今年各地新申请设置的民办高校名单进行公示,其中包括陕西省4所。在11月27日至12月10日的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学校有悖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办学行为均可以向教育部反映。
陕西省新申请设置的民办高校分别是陕西服装艺术学院、西安思源学院、陕西国际商贸学院、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申报学校的举办者经济实力、办学性质、资产和土地权属、有无违规办学行为、有无虚假招生宣传、有无贿赂国家公职人员和评审专家、办学条件是否属实等等。
教育部规定,有关反映意见必须以书面形式提起,内容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反映电话:010-66097165,010-66097665;传真:010-66097656;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发展规划司(邮编10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