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规定:4种情况申请退学民办高校不得拒绝

2007年09月11日 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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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获悉,江西省教育厅日前出台的《江西省民办高校学生退学退费办法》中明确规定,学生遇到4种情况可申请退学。

  这4种情况是:学生因患有传染病、严重疾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应征入伍的;学生因家庭发生意外重大事故或重大经济困难而不能坚持学习的;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的学生和非学历教育学生,被其他高校统招录取的。

  据了解,民办高校应在五个工作日内给学生书面答复,如挽留学生就读,要征得学生书面同意,否则必须在学生提交退学退费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办理退学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