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规范管理:提升办学水平的重要保证
2007年08月02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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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办高校近年来发展迅速、成绩显著,为满足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的多样化需求,培养国家所需的各类适用人才,以及深化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等发挥了重要的、积极的作用。同时,对于因发展时间短、管理经验不足而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不引起高度重视并及时解决,势必影响民办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
嘉宾: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院长、研究员秦和
规范管理,民办高校迈上新台阶的客观诉求
记者: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民办高校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民办高校发展的历史比较短,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作为长期从事实践工作的办学者,你认为当务之急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秦和: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经历了初始阶段和规范发展阶段。从2002年出台《民办教育促进法》到现在,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已经逐步走向法制化的轨道。要由依靠把握机遇、创业激情和灵活机制,向规范管理、提升办学水平、重视内涵建设的方向发展,这是民办高校迈上新台阶的需要。
记者:确实,早期的民办高校创业者们借助改革开放的东风、敏锐的市场眼光和敢于拼搏的胆识,迅速扩大了办学规模,增加了生源数量,尝到了“甜蜜滋味”。但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进程和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民办高校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薄弱环节,应如何积极加以解决?
秦和:我一直认为,要客观、辩证、全面地看待民办高等教育及民办高校发展的形势。众所周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在增加教育供给、促进教育公平、减缓就业压力、推动教育创新等方面为教育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长为影响中国教育改革发展进程的重要推动力量。然而,伴随着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萌芽中的问题在积累,新情况和新矛盾也不断出现。
记者:那么,你觉得目前尤其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有哪些?
秦和:具体来讲,比如有些投资者单纯为营利而不顾及教育质量,达不到既定标准,违背了公益性原则;个别民办高校滥用办学自主权,用虚假广告坑害群众,不能做到诚信办学;一些民办高校在招生管理、教学等方面出现不少混乱现象和严重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学校外部的,如地方有关部门执法不严、扶持不够、监督缺位等;又有学校内部的,如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办学行为不规范等。此外,人们对民办高校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要求进入好的学校、接受好的教育的愿望越来越强烈;民办高校的管理向纵深发展,管理的规范要求也越来越细化、越来越具体。目前,政府加强对民办高校的规范管理,不是短期性的行为,也不单纯是因为近些年一些民办高校出现了问题而采取的应对性措施,而是在“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方针前提下,对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政策制度环境的进一步完善。这既是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民办高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迫切需要,更是促进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依法规范,关键环节在办学行为和内部管理
记者:《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同时也规定“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如何处理“公益性事业”和“取得合理回报”的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证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你对此如何看?
秦和:作为民办高校的办学者,我始终认为应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科学定位,走公益性办学道路。要想真正提高民办高等教育质量,摆在第一位的就是要明确办教育不是为了挣钱,而是要培养人。要时时警醒自己,办学应无愧于家长的信任、学生的时间、社会的关注和教育者的良心。同时,我国的民办高校从整体上看办学时间短、底子薄,要实现规模大、学科门类全与办学实力强的有机结合,短期内条件还不成熟。因此,不应该盲目地追求规模,而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坚持“不求大而全,但求特而精”、“不求最大,但求最好”的办学策略。
记者:当前,一些民办高校的内部管理体制尚不健全,董事会、理事会,董事长、理事长、校长的职责不够明确,“家族式管理”、“出资人一人说了算”的情况比较普遍。这些问题解决不好,会直接影响民办高校的质量和健康发展。你对完善民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有些什么好的想法和建议?
秦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民办高校制度的本质特征之一。民办高校作为独立法人实体,必须在举办者、决策者、管理者和教职工等权益相关人之间建立一套有关运营与权利配置的机制或组织机构。它是民办高校落实公益性原则的重要制度保障,有助于形成集体决策和权力制衡机制,有助于自我治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不断提高自主自律的能力,实现办学的民主化、法制化。因此,要成立董事会(理事会),实行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民办高校还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委、校务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督导组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相关组织。其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为决策机构,依法行使决策权;校务委员会是执行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民主管理机构,各有明确的章程和职责,体现出科学、民主的管理运行机制。通过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才能做到照章办事。
记者:我们注意到,在去年年底及今年年初,国家有关部门连续下发了三个重要文件,对民办高校以规范管理促健康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且明确提出“民办高校要建立健全党组织”。不难理解,目前有一些民办高校的党组织不健全,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薄弱,直接影响了学校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那么,您如何看待在民办高校建立健全党组织的重要性?
秦和:与公办高校相比,尽管民办高校投资渠道不同、领导体制也有所不同,但要想实现和谐治理,同样应该建立健全党组织,明确党组织的作用和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把党委作为政治核心纳入到领导管理体制中,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真正起到保障和监督作用。学校党组织和行政等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好,可以共同促进民办高校育人质量的提高。
完善环境,民办高校需内外齐努力
记者:在新的历史时期,政府如何依法规范管理和大力扶持民办高校,是广大民办高等教育工作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你认为民办高校要提升办学水平,保持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还需要加强和完善哪些方面的工作?
秦和: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民办高校的发展,既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也须改进自身的不足,强化内部的环境建设。
记者:那么,您认为在外部环境建设方面,政府和社会应该做些什么?
秦和:一是国家和社会应当高度重视和关注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将民办高等教育纳入政府总体教育发展战略之中,形成公办高等教育与民办高等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二是应该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明确有关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审批程序、管理等方面的政策,使政府对民办高校的管理日趋完善,实现对民办高校的依法行政;三是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建立政府与民间相结合的民办高校的办学水平评估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民办高校督导和检查的评估体系,通过评估给予民办高校办学方向、科学定位、办学特色、培养目标等方面的正确指导。
记者:从内部环境建设的角度,你认为民办高校怎样才能不断增加自身的综合实力?
秦和:民办高校必须尽快从机遇性发展向实力性发展转变,搞好内部环境建设,努力增强办学综合实力。在民办高校内部环境建设上,当前尤其要处理好以下五对关系,即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市场经济规律与教育规律、数量与质量、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特色建设与品牌建设之间的关系。
嘉宾: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院长、研究员秦和
规范管理,民办高校迈上新台阶的客观诉求
记者: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国民办高校发展迅速,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由于民办高校发展的历史比较短,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作为长期从事实践工作的办学者,你认为当务之急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
秦和: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经历了初始阶段和规范发展阶段。从2002年出台《民办教育促进法》到现在,我国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已经逐步走向法制化的轨道。要由依靠把握机遇、创业激情和灵活机制,向规范管理、提升办学水平、重视内涵建设的方向发展,这是民办高校迈上新台阶的需要。
记者:确实,早期的民办高校创业者们借助改革开放的东风、敏锐的市场眼光和敢于拼搏的胆识,迅速扩大了办学规模,增加了生源数量,尝到了“甜蜜滋味”。但随着我国教育改革的进程和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民办高校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薄弱环节,应如何积极加以解决?
秦和:我一直认为,要客观、辩证、全面地看待民办高等教育及民办高校发展的形势。众所周知,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在增加教育供给、促进教育公平、减缓就业压力、推动教育创新等方面为教育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已经成长为影响中国教育改革发展进程的重要推动力量。然而,伴随着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萌芽中的问题在积累,新情况和新矛盾也不断出现。
记者:那么,你觉得目前尤其值得我们关注的问题有哪些?
秦和:具体来讲,比如有些投资者单纯为营利而不顾及教育质量,达不到既定标准,违背了公益性原则;个别民办高校滥用办学自主权,用虚假广告坑害群众,不能做到诚信办学;一些民办高校在招生管理、教学等方面出现不少混乱现象和严重问题。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学校外部的,如地方有关部门执法不严、扶持不够、监督缺位等;又有学校内部的,如办学指导思想不端正、内部管理体制不健全、办学行为不规范等。此外,人们对民办高校的期望值越来越高,要求进入好的学校、接受好的教育的愿望越来越强烈;民办高校的管理向纵深发展,管理的规范要求也越来越细化、越来越具体。目前,政府加强对民办高校的规范管理,不是短期性的行为,也不单纯是因为近些年一些民办高校出现了问题而采取的应对性措施,而是在“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方针前提下,对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发展政策制度环境的进一步完善。这既是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民办高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迫切需要,更是促进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依法规范,关键环节在办学行为和内部管理
记者:《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同时也规定“出资人可以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合理回报”。如何处理“公益性事业”和“取得合理回报”的关系,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证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你对此如何看?
秦和:作为民办高校的办学者,我始终认为应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科学定位,走公益性办学道路。要想真正提高民办高等教育质量,摆在第一位的就是要明确办教育不是为了挣钱,而是要培养人。要时时警醒自己,办学应无愧于家长的信任、学生的时间、社会的关注和教育者的良心。同时,我国的民办高校从整体上看办学时间短、底子薄,要实现规模大、学科门类全与办学实力强的有机结合,短期内条件还不成熟。因此,不应该盲目地追求规模,而应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实现资源的最佳配置,坚持“不求大而全,但求特而精”、“不求最大,但求最好”的办学策略。
记者:当前,一些民办高校的内部管理体制尚不健全,董事会、理事会,董事长、理事长、校长的职责不够明确,“家族式管理”、“出资人一人说了算”的情况比较普遍。这些问题解决不好,会直接影响民办高校的质量和健康发展。你对完善民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有些什么好的想法和建议?
秦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民办高校制度的本质特征之一。民办高校作为独立法人实体,必须在举办者、决策者、管理者和教职工等权益相关人之间建立一套有关运营与权利配置的机制或组织机构。它是民办高校落实公益性原则的重要制度保障,有助于形成集体决策和权力制衡机制,有助于自我治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不断提高自主自律的能力,实现办学的民主化、法制化。因此,要成立董事会(理事会),实行董事会(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民办高校还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委、校务委员会、教授委员会、学位委员会、教学督导组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相关组织。其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为决策机构,依法行使决策权;校务委员会是执行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民主管理机构,各有明确的章程和职责,体现出科学、民主的管理运行机制。通过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才能做到照章办事。
记者:我们注意到,在去年年底及今年年初,国家有关部门连续下发了三个重要文件,对民办高校以规范管理促健康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并且明确提出“民办高校要建立健全党组织”。不难理解,目前有一些民办高校的党组织不健全,学生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薄弱,直接影响了学校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那么,您如何看待在民办高校建立健全党组织的重要性?
秦和:与公办高校相比,尽管民办高校投资渠道不同、领导体制也有所不同,但要想实现和谐治理,同样应该建立健全党组织,明确党组织的作用和职责,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要把党委作为政治核心纳入到领导管理体制中,把握正确的办学方向,真正起到保障和监督作用。学校党组织和行政等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好,可以共同促进民办高校育人质量的提高。
完善环境,民办高校需内外齐努力
记者:在新的历史时期,政府如何依法规范管理和大力扶持民办高校,是广大民办高等教育工作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你认为民办高校要提升办学水平,保持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还需要加强和完善哪些方面的工作?
秦和: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民办高校的发展,既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也须改进自身的不足,强化内部的环境建设。
记者:那么,您认为在外部环境建设方面,政府和社会应该做些什么?
秦和:一是国家和社会应当高度重视和关注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将民办高等教育纳入政府总体教育发展战略之中,形成公办高等教育与民办高等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二是应该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明确有关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审批程序、管理等方面的政策,使政府对民办高校的管理日趋完善,实现对民办高校的依法行政;三是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建立政府与民间相结合的民办高校的办学水平评估机构,逐步建立和完善民办高校督导和检查的评估体系,通过评估给予民办高校办学方向、科学定位、办学特色、培养目标等方面的正确指导。
记者:从内部环境建设的角度,你认为民办高校怎样才能不断增加自身的综合实力?
秦和:民办高校必须尽快从机遇性发展向实力性发展转变,搞好内部环境建设,努力增强办学综合实力。在民办高校内部环境建设上,当前尤其要处理好以下五对关系,即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市场经济规律与教育规律、数量与质量、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特色建设与品牌建设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