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 民办高校纳入资助范围
2007年08月02日
来源: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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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教育厅与中国银行陕西分行签订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按照新的助学贷款政策,民办高校将纳入资助的政策体系。
据了解,陕西省助学贷款从1999年开始实施,已经成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但由于该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本身存在的缺陷等原因,导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一度停滞不前。今年陕西省调整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新政策改革了以往风险补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的分担、贷款发放以及贷款偿还等做法,一是将风险补偿金的比例由原来的8%提高到14%;二是建立了风险补偿金激励机制、风险防范制度和贷款偿还的约束机制,确立了合理的资金分担机制;三是将民办高校纳入了资助的政策体系;四是改革了原来捆绑式的银校合作办法。
据了解,陕西省助学贷款从1999年开始实施,已经成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但由于该省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本身存在的缺陷等原因,导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一度停滞不前。今年陕西省调整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政策。
新政策改革了以往风险补偿、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金的分担、贷款发放以及贷款偿还等做法,一是将风险补偿金的比例由原来的8%提高到14%;二是建立了风险补偿金激励机制、风险防范制度和贷款偿还的约束机制,确立了合理的资金分担机制;三是将民办高校纳入了资助的政策体系;四是改革了原来捆绑式的银校合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