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要求有条件的民办高校年内基本成立党委
2007年05月10日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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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福建省有条件的民办高校要基本成立党委,同时配齐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兼政府督导专员,推动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开展党建工作结对子。这是记者日前从福建第十六次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上获悉的。
会议要求,要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研究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就业的政策措施,搭建平台为学生就业提供更加周到有效的服务。要加大贫困生帮扶力度,进一步完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促进高校、银行、社会各方面形成合力。推动高校招生和收费问题的有效解决,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推行大学收费公示制度。
福建省委教育工委书记陈桦表示,将继续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开展高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学校重组等重大事项专项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