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韩进谈独立学院办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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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上午10时,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韩进做客人民网教育论坛,介绍我国教育事业发展基本情况及面临的新问题。
主持人问:目前我们已经办了大概300多所独立学院,有的人认为在高校与企业或者是其他机构合作办学的过程当中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一些纠纷或者是一些争议,还有人认为独立学院的教学质量怎么样得到保障,还有的人说独立学院是不是在产权、体制方面还存在一些不是特别明确的问题。我想问,今后我们对独立学院的政策是什么样的?还会不会再审批一些独立学院?在独立学院今后的发展过程当中,我们有什么样的政策保障它,能够比较规范、快速地发展?
韩进表示,对独立学院的问题,您刚才从几个方面提出了它目前存在的问题,不一定所有的问题都准确,但是大体上说是准确的。独立学院这件事情比较特殊,它是在一个特定时期产生的。从属性上看,目前的政策规定并不能进行完全的判定。这个问题其实我们已经有考虑,现在还在讨论之中。我们有一整套想法,就是对于独立学院的办学模式要进行规范,我想到时候我们讨论以后会再找一个机会,再详细地介绍这件事。其中有几项原则:
第一,我们要给它一个确定的法律地位,它到底是什么,现在它既不是公办,又不是民办;既独立,又不是独立设置的高等学校。
第二,我们要确保它的质量能够通过一种有效的机制得到保障。不能说“三不管”,谁也不管,高等学校也不管、举办者也不管,校长也不管,董事长也不管,这不行,必须有一种方式保证它的教学质量。
第三,要保证办学行为是规范的,自己是规范的,外部对它的管理是依法进行的。
第四,我们绝对不允许通过这种方式谋取暴利,不管是什么样的方式,因为《民办教育促进法》上说得很清楚,既然是民办教育,在我国也是公益性,什么是公益性?就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可以取得合理回报和以盈利为目的不是一回事,不管是在什么体制下,公办学校更不用说了,要保证它都不能以谋取利益为最终的目标。所以在制度设计上就要有相应的制度保障,将来有机会我们再详细说。我们注意到这些问题,并且很快就会采取措施把它引到规范化轨道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