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备案
2007年04月16日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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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招生中被投诉最多的“虚假宣传招生”将得到有效遏制。记者昨天从市教委获悉,将于5月8日起施行的本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管理办法规定,民办高校招生广告必须写明收退费办法等十项内容,其中要求注明在建和规划项目。
记者从教育部今年颁布的《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中了解到,民办高校发布未经备案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将可给予1万至3万元的罚款、减少招生计划或者暂停招生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