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江西民办高校招生 学籍上网接受查询
2007年04月12日
来源:大江网-新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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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民办高校招生行为,保证江西民办高等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江西省教育厅昨日下发关于全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2007年秋季招生政策的公告,并公布举报电话:0791-6222630和举报电子信箱:sgc@***。
报考民办高校未登记无学籍
根据规定,江西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普通本专科教育的招生,一律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体制内管理。报考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一律不能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
据了解,江西省现有民办普通高等学校10所,其中江西蓝天学院、南昌理工学院为本科院校。其余8所均为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籍将统一上网接受查询
新生入学的学籍,也将相应分为4种,并且从今年起全部进入江西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学籍注册信息系统,接受学生公开查询。
学校收取各类学生学费、住宿费,必须使用江西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学校收费票据”,并按招收学生的类别在收费票据上注明“统招生”、“自考生”、“中职生”、“非学历教育学生”。学生报到后,凡属未持江西省高招办加盖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未在当地高招信息网上公布录取信息,一律不注册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