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民办高校学生将可查询本人学籍信息
2007年04月12日
来源:大江网-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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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规范民办高等学校2007年秋季招生管理,11日,江西省教育厅出台了规范该省民办高等学校2007年招生的意见。今后,民办高校出省招生人员须登记造册,并经督导专员审核同意后,报江西省教育厅备案。
对外宣传须明确学生学籍
民办高校在刊登2007年秋季招生章程时,须明确未经江西省级高校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等教育学籍;学校自主招收的自学考试助学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各类技能培训属非普通高等教育。严禁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和采取支付生源组织费形式组织生源的行为。
新生报到须设两个报到处
民办高校新生报到时,必须分设统招新生和非统招新生报到处。在新生报到缴费处,须公示经批准的普通高等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经备案的非学历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等。
学生身份须接受公开查询
与此同时,今年起,民办高校招收的各类学生,全部进入江西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学籍注册信息系统,接受学生公开查询。若存在违规招生,考生可拨0791-622263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