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规范民办高校招生 严禁擅自抢揽生源
2007年04月10日
来源:烟台日报社-水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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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获悉,山东省招委发出通知,严禁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同意擅自抢揽生源、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凡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
根据通知,今年山东省将严格规范高校特别是部分高职院校、民办高校招生管理,坚决禁止计划外招生,严禁未经省招考院同意擅自抢揽生源、擅自寄发录取通知书。凡未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一律不予学历电子注册。严禁任何高校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民办高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必须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方可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