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福建省民办高校招生宣传需备案审查
2007年04月02日
来源:海峡都市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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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昨日消息,今年起该省民办高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等宣传材料报送主管部门备案审查,此项工作由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负责履行。同时,学校法人要对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与备案内容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