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促进法 建设和谐民办高校校园

2007年03月27日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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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韩进在2007年教育部第3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我国当前民办高等教育的情况。

  正确的判断形式是办学的基础,民办高等教育如何发展是一个时期以来社会关注的热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都明确的规定,六中全会决定里面专门有一句话叫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为了达到这个目标,实际上对当前民办教育的发展在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过程之中实际上又提出新的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促进法

  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实施条例,才能够促进高校健康发展。要正确理解和积极鼓励,大力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第一是积极鼓励,第二是大力支持,第三是政府引导,第四是依法管理。要正确处理、规范管理和鼓励扶持的关系,鼓励扶持和规范管理两者并重,不能只管理不支持,也不能只支持不管理,两者缺一不可。最终目标引导高等教育健康发展,因此引导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在高等教育领域里是说领导民办高校健康发展,这是目标,是教育部门的目标,也是国家的目标,也是社会的目标。民办高等学校如果能够健康发展,就会对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因此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要抓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规范管理,一方面是落实扶持政策。

  建设和谐的民办高校校园

  建设和谐的民办高校校园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要求。民办高校要站在党和国家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性和紧迫性。我们在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管理,扶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过程中,要从政府高度考虑问题,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民办高校发展的实际结合起来。要提高办学质量,自觉把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这既是我们国家已经确定的今后一段时间我们国家高等教育的总体的发展重点和目标,也是民办高等教育在今后一段时间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这里面一个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要扎实推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重要作用。要把维护民办高校安全稳定摆在突出的位置,全力维护学校的和谐稳定。我们要和重视普通高等学校,公办普通高等教育学校一样重视民办高等教育。规范内部管理,努力提高内部服务管理能力和水平。

  稳定规模,规范管理

  民办高校的发展重点要转移到稳定规模,规范管理,提高质量的轨道上来。前一段时间规模的发展是比较快的,但是从今后一段时间,因为国务院已经确定了我们国家在十一五期间高等教育发展的基本指导思想是适当控制发展增加的幅度,适当稳定高等教育办学规模,把工作的重点放在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上。民办高等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一部分也应该贯彻这基本的思想,但是我们在提法上换了稳定规模,提高质量,这也是在2006年底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里面提出来的具体指导思想。

  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发展步入大众化阶段,为现代化发展作出贡献,同时面临很多矛盾和问题。特别是高等教育的质量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此要相对稳定招生规模,把重点放在提高办学质量上。稳定规模,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是“十一五”期间国家对民办高校发展提出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