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民办高校有时很难取得合理的回报

2007年03月27日 来源:人民网-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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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韩进在2007年教育部第3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我国当前民办高等教育的情况。

  韩进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各级政府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政府领导和促进方法,采取积极的措施,鼓励扶持民办高校的发展,引导民办高校规范内部管理体制,完善规章制度,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质量得到提高。经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民办高校发展迅速,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据2006年教育事业统计,全国现有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278所,比上一年增长10.3%,这是说的学校数,比2002年增长109%。在校生达到了133.8万人,比上年增加了27.2%,这比一般全国普遍高等学校增长的速度要快。比2002年增长318.4%。同时,独立学院用新的机制跟普通高校合办的有318所,在校学校学生146.7万人。278所民办学校里面主体是专科层次,这比上年增长36%。

  韩进表示,民办高等学校的发展,为国家培养了各类适用人才,对于我们国家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虽然目前水平还不是很高,但是它以承担了一定的责任,满足了人民群众接受高等教育多样化的需求。同时,在深化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的改革方面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同时,韩进也指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一些地方没有落实民办高校的税收优惠政策,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民办高校没有依法享受与公办高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不要求取得回报的跟公办高校享受同样的税收政策,但同样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没有出台标准和办法,使合理回报取得在实施过程中很难实现。这里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已经规定了,但是怎么规定,怎么拿,涉及到学校运行当中一系列管理、财务制度的问题。一些民办高校教师在人事档案管理没有享受到与公办高校同等待遇。在升学、档案管理、评奖、评优当中没有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权利,这些是存在问题的方面,就是有一部分扶持政策没有完全落实。

  第二,对民办高校的监管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因为这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扶持,一方面还是监管。这里面表现的大概有这三个方面。第一管理力量薄弱,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在发展民办高等教育的同时还有一个监管的责任。管理力量目前而言仍显薄弱,甚至职责不清。因为它涉及到若干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一些地方政府对民办高校疏于管理,存在对民办高校管理缺位,不到位和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