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按“属地管理”原则完善民办高校党建工作
2007年02月28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在9日召开的河南省第十五次高校党建会上,由中共河南省委组织,省委高校工委和省教育厅党组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并下发到每一位代表手中。
民办高校往往很难“找组织”,同时党建工作又相对薄弱。为解决这一难题,针对民办高校党组织的设置还有“空白点”和隶属关系不够明确的现状,河南省规定:凡经正式批准的民办高校都要及时建立党组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民办高校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省、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民办高校所在地党委要把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加强民办高校党组织自身建设,河南省要求,民办高校必须有一名以上的党组织负责人,建立一支素质优良、专兼职结合的党务干部队伍。校党委职能部门应配备专职人员,在校生规模5000人以下的,不少于3人;5000人至1万人的,不少于5人;1万人以上的,不少于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