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办高校党组织书记要进入董(理)事会

2007年01月29日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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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办高校党建将推行“双向进入、交叉兼职”的领导体制,党组织书记要依照法定程序进入学校董(理)事会,并兼任政府派驻学校的督导专员。民办高校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地方党委和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这是日前山东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中作出的明确规定。

  《实施意见》提出,民办高校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筹建民办高校时,应同步考虑学校党组织组建工作,要选好配强至少1名以上的专职党组织负责人。各市委组织部和市教育工作部门党组织选派德才兼备、熟悉教育工作的党员干部到民办高校担任党组织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