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规定民办高校招生广告审查后发布
2007年01月17日
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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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开始,民办高校将不能随意发布招生章程和招生广告了——我省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全面实施民办高校招生章程及广告审查制度,以保证普通高考招生的权威和严肃性,杜绝考生上当受骗现象的发生。
据了解,往年少数民办高校,特别是一些省外来川招生的民办高校在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时,常引用一些模糊性的词语。如将自考、成人高考招生混淆为普通高考招生,将联办校混淆为校本部等等,一定程度上误导了考生、家长,以至在开学初引出不少纠纷。从今年开始,四川省将进一步改进和加强高校招生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全面推行民办高校招生章程及广告审查制度。从今年开始,民办高校在各种媒体、各种宣传资料上发布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办学介绍等,都必须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后才能发布。
据介绍,今年高考招生四川省将进一步推进“阳光工程”,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的办学资格、招生计划、收费项目与标准、录取规则与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我省还将加强高校招生环境综合治理,坚决制止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参与高校招生,严厉打击各种欺诈行为,确保国家教育招生考试公正、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