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助学贷款覆盖范围扩大到民办高校

2006年09月19日 来源:新华网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新华网济南9月19日电 记者19日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近两年来,山东省共发放助学贷款3亿多元,帮助6万多寒门学子圆了大学梦。今年,山东将原来助学贷款政策覆盖范围由财政拨款的公办全日制高校,扩大至企业办高校、成人高校和民办高校等,以让更多贫困学生享受到助学贷款待遇。

    据了解,为让更多贫困学生享受到助学贷款待遇,山东省近日出台规定,从2006年新学年开始,将扩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覆盖范围,对经国家和山东省正式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部门行业和企业办高校、成人高校、民办高校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全部纳入国家助学贷款范围(不含高校二级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高收费专业学生)。

    为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国家助学贷款,自今年4季度起,山东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比例由原来的8%提高到10%。针对外省籍学生实施生源地贷款存有一定风险等困难,山东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将积极开办外省籍贫困家庭学生贷款业务试点,并尽快推广。同时,在贷款学生毕业时,山东各高校还将举办还款确认仪式,让学生对还款责任作出郑重承诺,以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