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专家认为民办教育转型阶段提前到来

2006年09月18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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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以来,一些地方相继出台了关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新的政策文件,民办教育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有关专家认为民办教育已经进入“转型阶段”——民办教育转型阶段提前到来。

    200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通过,2004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关于民办教育的政策文件。对于民办教育者而言,获得法律的承认和保护,这是多年来努力争取的结果。

    然而,中国民办教育并没有出现有些人想象的迅猛发展的势头。与此同时,不少民办学校的发展遇到了困境,一些民办学校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危机,一批创建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民办学校面临关停并转的命运。

    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把此定义为“转型阶段”。他认为,《民办教育促进法》出台之后,由于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学校的行为合法化,民办教育的市场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了转型阶段提前到来。去年年底,一场在苏州举行的高峰研讨会再次聚焦民办教育,对民办教育发展路径的思考与争议始终贯穿着会议全程。

    有专家明确提出:民办教育发展的转型期已经提前到来。

    “补充”和“必要”之争

    民办教育是不是公办教育的补充?这一争论曾经聚集了众多专家、学者和办学者的“火力”,如今的认识则趋于同一。北京理工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杨东平教授的观点具有普遍代表性:民办教育拾遗补缺的功能在逐渐弱化,但作为教育的必要组成部分,民办教育在提高教育的竞争性、丰富性、多样性和选择性等方面大有可为。

    20世纪90年代,在教育财政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民间资本的进入有效地缓解了教育资源紧缺与社会需求旺盛之间的矛盾。正是由于民办教育起到了这种作用,使“补充论”一度占据上风,也导致了许多地方政府在出台各种教育政策时没有给予民办教育,包括学校、教师、学生以足够的平等待遇。而从实际情况看,民办教育在学前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领域均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国家对教育经费投入的加大,公办教育整体质量的提升,民办教育补充论的“后遗症”逐渐显现,其地位问题日益突出。苏州市副市长朱永新认为,今后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将日趋多元化和多样化,而公办教育表现出了较强的单一性、同质化,难以满足社会需求。类似的“民办教育不是补充,而是中国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的呼声也日渐高涨,民办教育继续并积极寻求在法律和政策上与公办教育的平等。

    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从法律上明确了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虽然,有学者指出这四个平等的落实情况难以令人满意,但这仍不能掩盖《民办教育促进法》具有的里程碑式的意义。有专家甚至以此为分水岭,将我国民办教育的发展分为崛起阶段和转型阶段。

    法律的出台也使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在政策制定等政府行为方式上开始发生转变,对民办教育的支持力度也开始加强。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将目前出现的部分地方政府对民办教育的支持方式归结为公共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两种。在资金支持上,民办教育相对发达的几个大城市首开先例,如上海市政府在今后几年中每年拨款4000万元作为民办教育发展政府专项资金;广东省则从2005年开始的5年内拨款1.5亿元用于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北京也在2004年首次用财政专款奖励民办学校,今后将继续采取不同方式对优秀民办学校进行奖励。政策上的扶持主要体现在为民办学校提供教师编制,如浙江诸暨为民办学校提供了30%的教师编制;杭州则给予所有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在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相同的待遇,而类似的扶持政策正为更多的城市所借鉴。

    “数量”与“质量”解读

    对于民办教育整体形势的判断,不少专家和办学者拿出了他们的数字依据。2004年北京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有2068所,相比2000年减少了138所,学校数量减少已成为全国性的共同走势;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20世纪90年代初各地在民办教育大发展过程中创建起来的民办学校,大多在和名校办民校以及独立学院的竞争中败下阵来,“硕果仅存”的几所学校被戏称为“最后的守望者”。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局面,多数专家和办学者将原因归结为《民办教育促进法》允许公办学校进入民办教育市场,这一政策使得纯民办学校的竞争更加激烈。

    然而,也有专家提出了不同观点。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邬大光认为,数量上的减少不能掩盖民办教育在质量上的增强。数据显示,2002年《民办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客观上促使民办教育近几年在数量、规模和质量上都有了较大的发展。民办学校在校生规模突破了1000万人,与2000年相比增加了两倍,人数也占到了接受学历教育总人数的5%。其中,公办学校举办的民办学校这两年在急剧增加。邬大光认为,不同的民办学校应有不同的发展模式,不能用一种发展模式代替所有的发展模式。

    社会对教育的需求是多元的,名校办民校和独立学院的大量出现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民办教育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些学校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一部分社会需求,同时也提高了民办教育的质量。举办民办教育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教育资源的多元化,同样,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也需要多元。公办学校的介入丰富了民办教育的办学主体,而争议的焦点在于名校办民校和独立学院的产权不明晰。这类民办学校同时占有了民办和公办两方面的政策优势,多数公办学校在举办民办学校时动用了其本身拥有的师资、校舍、教学设备及品牌影响力,而这些在严格意义上都属于国有资产。对此,多数民办学校举办者建议,对此采取有效方法,限制公办学校滥用公共教育资源举办民办学校,构建一个较为公平的民办教育竞争环境。

    “等政策”或“创特色”选择

    从极力为民办教育争取应有的地位,到与名校办民校、独立学院争夺生存发展空间,民办教育的外部发展环境始终没有达到民办学校举办者的理想要求。对此,大部分人表示出了无奈和不满,但也有一部分人却清醒地认识到,靠“等”外部环境的改善是不可能获得发展先机的,关键还在于学校自身能否找准定位,形成特色,满足社会对民办教育的需求。

    有专家指出,在分析20世纪90年代初一批民办学校的生存状态时,过多地关注了他们中消亡的那部分,却忽视了对“存活”下来的学校进行研究。从实际情况看,这些学校不仅“存活”了下来,而且发展势头良好。有人认为,这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们在最初几年的规模扩张阶段完成了资本的原始积累,为后来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但除此之外,更应该看到他们寻找到了适合民办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空间,切合了市场需求。

    创办于1993年的北京汇佳教育机构如今已经形成了从幼儿园、中小学到中职、高职的教育集团,总在校生规模达一万多人。在分析学校的成功经验时,董事长王志泽的体会是要切切实实办出特色。“不管外部环境能不能发展,只要学校形成了特色就能够生存。如果你是利用政策打擦边球,那基本上很难办得下去。”汇佳学校从创办初期就确立了国际化的办学特色,在课程和管理方式等方面实现与国际接轨,成为国际文凭组织成员。他们始终坚持这样的定位,1998年,汇佳学校首次开办国际文凭(IB)班,招收的70人中有60人要求退学。面对如此困境,学校坚持了下来,而首届毕业生的出色表现不仅为学校赢得了声誉,同时也打开了市场。

    对于特色,我国最早的民办学校之一的四川成都光亚学校校长卿光亚打了个形象的比喻。他认为,学校的特色就好比一条餐饮街上上百个店铺都能找到自己的餐饮特色,吸引不同的顾客。无论是课程、教学,还是师资、管理,只要能吸引家长,适应市场需求,就说明学校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对于民办学校而言,形成自己的特色至关重要,而找准市场需求是关键。邬大光认为,在教育市场竞争中,学校的办学定位至关重要。民办学校应该瞄准公办学校中较弱的一块。以深圳为例,该市近56%的中小学都是民办学校,而他们的成功之处就在于瞄准了近600万外来农民工子女教育这一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