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民办学校要避免“家族化”弊端

2006年08月28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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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办学校在人才聘用和办学管理等方面拥有较大的自主权,然而由于某些举办者和决策机构人员的思想局限性,导致在选才用才和教学管理中出现“家族化”、“近亲繁殖”现象,主要有如下表现:

    一是父子同堂,家族执政。有些民办学校举办者是私营老板,学校管理实行的是家族式运作模式,父子、兄弟参与学校管理决策,“一家子”把持学校各项事务,教职员工不过是其“打工仔”。

    二是地缘亲近,任人唯亲。一些民办学校由于所处地域限制,偏重选拔、重用本地或与举办者关系亲近的人,而对招聘的教职员工心存疑虑,不能充分地发挥其长,挖掘其潜力。

    三是同事同台,学术近亲。民办学校师资匮乏是普遍现象,而招聘的骨干教师又大多是原来学校的同事。他们在办学思路、教学经验、学术思想等方面十分相近,办学模式往往是原来那所学校的翻版。

    民办学校存在的“家族化”、“近亲繁殖”现象,束缚了学校教育教学的视野,阻碍了各种学术思想、教学经验的融会贯通和学校民主学术风气的形成,难以形成教学教研的合力。同时,家族式管理不能吸引教职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决策,教职员工唯命是从,工作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业务不求上进,教书育人氛围不浓。此外,一些民办学校的盲目排外、“山头”作风,使优秀人才“孔雀东南飞”。凡此种种,将导致民办学校教育质量提高不快,社会信誉度不高,发展后劲不足,教育资源不能充分利用。

    因此,民办学校要求生存、谋发展,必须走出“家族化”、“近亲繁殖”的误区,实施人才立校的战略,进行管理机制创新,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把学校做大做强。

    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要帮助民办学校举办者及其决策机构人员树立人才立校的理念,引导其依法办学、强化管理,正确地选才用才,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扬长避短,形成学校发展的合力。

    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和决策机构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民办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同样肩负着“科教兴国”的重任,要进一步增强人才立校、管理强校的意识。

    首先,要创造人才公平竞争的环境,公道正派地选才用才,打破“近亲繁殖”的“保护伞”。民办学校选拔人才要搞“五湖四海”,优胜劣汰,所有岗位向校内外公开竞岗竞聘,杜绝从少数人中选人用人的不良现象,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环境。选聘、任用教学骨干力量更要打破学校、地域的界限,广开门路,吸引拥有不同学术专长、不同教学见解和教学经验的中青年教师加盟学校,促进各种学术思想、教学经验平等交流、同台竞争。

    其次,推进学校民主管理,进行管理机制创新,从制度上抵制“家族化”、“近亲繁殖”现象。民办学校举办者和决策机构人员要依法建立法人治理机构,改进学校管理方式和方法,提高管理水平。符合条件的学校应依法建立工会和教职工大会等机构,重大决策事项提交教职工大会讨论,广泛征求教职员工的意见,推行校务公开,扩大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为优秀人才提供舞台,促进管理上台阶,提高教学质量,为学校发展凝聚人心,增强发展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