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胶南市加强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2006年08月24日 来源: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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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伴随青岛胶南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办教育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但随着民办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在办学过程中时有出现依法意识不强、规范程度不高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胶南市教体局制定了四项措施,加大管理力度,提高民办学校办学水平。

    严格审批,规范服务。根据全市教育整体规划,合理布局学校设置。对申办的学校,不但认真审查举办者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还要审查举办者的办学目的。实施办学保证金制度,进一步完善服务流程,严把审批入口关,做到成熟一个,审批一个,确保批办学校的质量。

    强化制度建设,促进诚信办学。从有效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该市印发并实施了《胶南市民办学校管理规程》和《2006年度民办教育学校工作目标与考核方案》,对民办学校在教育教学、安全卫生、招生宣传、财务管理等方面,全方位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规定,并将加大过程督查和考核力度,适时查处违规行为,促进各民办学校依法诚信办学。

    对接社会需求,合理开设专业。重点从师资、教学设施配备等方面进行认真评估审查,做到先具备条件,后开设专业。对不符合条件已开设的专业,下达通知限期整改;对新增专业,不具备条件的限制开设,不列批招生计划。同时,指导各学校立足实际、突出特色,根据学校办学层次和要求,紧紧围绕社会需求调整所设专业,积极探索实施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办学模式,搞好与产业发展的对接办学。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要求各民办学校严格按规定落实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搞好三年规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校干部和教师培训;在三年内,现有校长及专任教师均要考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聘任,以此推进民办学校教师专业化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