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五项举措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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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部分民办学校出现的家族式、一言堂等不良管理模式,最近,重庆市万州区教委出台措施,规范民办学校在办学、招生、收费等方面的行为。
过去,部分民办学校在办学中普遍推行家族式管理,副校长、教导主任、办公室主任等岗位基本上都是学校创办人的兄弟姐妹。由于他们不熟悉教育工作,不懂教育规律,担任学校的教育教学职务后,既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又不能胜任教书育人的重任,有的反而给学校管理带来负面影响。
为切实根治这一顽疾,确保民办学校健康发展,万州区从破除民办学校家族式管理入手,收到了显著效果。
一是民办学校必须建立健全教育教学管理机构和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开全课程、开足课时,切实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要求。新生入学前要如实向学生和家长介绍学校的全面情况。
二是妥善处理与家长、学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对于责任在校方而又处理不善,造成家长、学生正常投诉全年超过三次的,一经查证属实,学校年检为不合格,予以限期整改的处理;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当年招生资格或办学资格。
三是无论举办学历教育还是非学历教育,凡面向社会招生,需要通过媒介形式,刊播、张贴、散发招生广告的,均需到区教委履行招生广告审查备案手续。招生广告(简章)必须客观、真实、准确,不得含糊其辞,肆意编造;不得作不负责任的许诺;不得进行带有欺骗性、诱惑性的虚假宣传,蒙骗学生和家长。
四是招生学校不得以金钱、物质奖励等手段买卖生源、争抢生源,搞有偿招生;不准违规招生;严禁将招生工作交由中介组织或个人代理。对在招生中采取违反政策规定的办法和手段,恶意中伤竞争对手或采取其他卑劣行径者,区教委将会同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五是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及其他费用,不得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或向教职工、学生家长集资。
破除家族式管理后,使一批民办学校重获新生,声誉鹊起。万州科技学校彻底打破家族式管理,面向区内外广泛招聘有识之士到学校任职,目前学校的副校长、教导主任、招生办、就业处主任招聘的均是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