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惕民办高校以学历为名骗取生源

2006年08月16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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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考生参加高考前未报考某民办高校,也未报考某民办高校的某项专业,结果却收到了声称可以取得学历证书的录取通知书……针对以往民办高校招生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和北京民办教育协会日前提醒考生,警惕民办高校以学历为名骗取生源。

  2006年,北京市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高校共计57所,其中,民办普通高等学校9所,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48所。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管理方式、人员素质、教学环境、教学条件、教学水平等多方面的差异,北京民办高校良莠不齐,发展不平衡。一些生源不足的民办高校为争抢生源,竟然进行各种虚假宣传,有的在进行学历招生的同时进行非学历招生,给求学者造成错觉,以为都是学历招生;有的擅自改变或缩写学校名称、专科办学层次,给求学者以错误的信息;还有的以“专升本”等吸引学生,导致一些不明真相的考生上当受骗。

  据北京民办教育协会介绍,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学历证书的资格,所招的考生也都是国家计划内招生。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招生,不在国家计划招生范围内,学生们只有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规定的全部课程,方可取得加盖主考普通高校及自学考试办公室印章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学校自行颁发的证书不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的性质。民办高校招生简章不得含糊其辞,必须明确学校名称、办学性质、办学地点、招生专业、录取标准、取证方式、证书名称、证书性质、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等。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求学者,民办高校类别不同,学历取得方式也不同,求学者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以免选错了学校。报考民办高校时,要仔细识别民办高校宣传内容与高招办编辑的“招生通讯”是否吻合,招生院校是否有擅自改变办学类型,将自考助学、成人高等教育、远程网络教育等不同类型的教育混同于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教育等误导性招生的行为。一旦发现招生简章与有关规定不符,或入学后发现学校的教学环境、教学条件、教学水平等与宣传不符,应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以维护自己合法的求学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