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办高校校长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006年07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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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办高校校长“上岗”有了严格的规定: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和5年以上的高教教学工作经历。

  这是山东省对专科以上层次民办高校的“一把手”任命所设置的“关卡”。此外还包括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具有履行校(院)长岗位职责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同时,对于在学校管理中,拒不接受上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依法进行指导、评估、检查监督的;学校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工作,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校长,要求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