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民办高校评估 违规招生群体舞弊挂黄红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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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委网站近日公布,市教委将在3—4月份对民办高校展开评估。“诚信办学”、“办学条件”等内容为检查重点,存在多项“违规招生”、“群体舞弊”事件的民办高校将被挂黄牌或红牌。
北京市教委批准成立的全日制自考助学机构均应接受评估。评估合格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对挂黄牌的学校,市教委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并根据其办学条件严格控制招生规模,连续两年挂黄牌则合并为红牌。对挂红牌的学校,除责令其限期改正外,还将依法停止其招生。
北京市教委要求,民办高校办学证件要齐全、要合法有效,要在北京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备案登记,并且没有以合作办学名义挂靠本校并使用本校校名实际具有承包性质的办学机构。
诚信办学是评估的重点。市教委要求,学校招生活动要合法有序,无违规招生行为;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真实、合法,与市教委备案一致,无虚假、夸大的内容,对自学考试的文凭及助学性质有明确说明;在助学活动中,未出现用“猜题押宝”代替正常教学的现象,无订购盗版教材行为,无考试群体舞弊事件,学生参加自学考试违纪率低于千分之一。
市教委提出的其他重要指标还包括:民办高校专任教师及兼职教师人数与专业设置、在校生人数要相适应。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的比例不低于1:2。任课教师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一般不少于70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不应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
此外,学校的硬件条件也是评估的重要内容。市教委要求位于农村地区的民办高校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50亩,位于城镇地区的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30亩,教学仪器设备总值不低于500万元,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1000元。
如果学校开设专业仅限于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历史学6个学科范围内,教学仪器设备总值应不低于300万元,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低于800元。图书资料不少于5万册,能满足教学需要,图书馆生均座位数不低于0.05个,生均图书册数不低于20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