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招生办详解2008年高校艺术类招生政策

2007年12月12日 来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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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连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从12月13日开始,到18日结束。9日,大连市招生办对2008高校艺术类招生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报名要填诚信高考承诺书

    大连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从12月13日开始,到18日结束。招生办提醒考生注意报名时间,逾期一律不予补报。

    考生均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高中统一组织报名。往届毕业生(含同等学力)、应届职业高中、中专学校毕业生及外省市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直接到区市县招生办报名。考生报名时要携带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应届毕业生持高中学籍证明,往届生和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学历证件。

    考生报名时需签写《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辽宁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分为美术类、音乐舞蹈类、戏剧影视艺术类、广播电视艺术类等四个类别。

    辽宁省域内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除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外,属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均须采用省统考成绩,按省统考成绩录取。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在我省统考范围内的专业,必须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

    辽宁省艺术类统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00分。全国文化课统考将于2008年6月7日起举行,考生持居民身份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辽宁省2008年将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高考科目设置方案。“3”指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包含政治、历史、地理三科内容;理科综合包含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内容。四科总分满分为750分。

    艺术类专业统考要求看仔细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

    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

    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统考

    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类专业统考包括三个科目:素描,满分为150分;色彩,满分为150分;速写,满分为100分。(2)统考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及统考时间

    考生须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于2008年1月3日至5日到规定考点进行美术类专业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美术类专业统考于2008年1月6日进行。
 
    (3)考点分布

    美术类统考全省设8个考点,具体安排如下:

    ①沈阳建筑大学考点:沈阳市和平、皇姑、沈河、大东、铁西五区的考生;

    ②沈阳理工大学考点:除沈阳市和平、皇姑、沈河、大东、铁西五区外的其他沈阳市考生;

    ③沈阳师范大学考点:盘锦、铁岭和辽阳市的考生;

    ④沈阳航空工业学院(道义校区)考点:鞍山、本溪、抚顺市的考生;

    ⑤大连工业大学考点:大连市的考生;

    ⑥辽宁师范大学考点:丹东和营口市的考生;

    ⑦渤海大学考点:锦州和阜新市的考生;

    ⑧辽宁工业大学考点:朝阳和葫芦岛市的考生。

    (1)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相关要求

    ①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200分。考生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演奏:满分为20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乐曲一首,不超过6分钟;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②音乐表演专业

    演唱专业方向(美声、民族、流行)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400分。考生自选曲目两首,总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演奏专业方向(非戏曲乐器)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演奏:满分为40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总计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用伴奏;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竖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③舞蹈学专业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考试内容包括:

    基本素质测试:技巧、即兴表演,满分共为200分;自选剧目表演,满分为200分。

    (2)统考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地点及统考时间、地点

    考生须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于2007年12月24日至31日到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进行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于2008年1月21日至27日在沈阳音乐学院进行。

    (1)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相关要求

    ①影视表演专业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内容:命题表演,满分为200分;自备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段,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限3分钟以内),满分为120分;自选歌曲(无伴奏),满分为80分。初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初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命题表演,满分为200分;形体(舞蹈或武术),满分为80分;朗诵,满分为70分;艺术展示(经主考教师同意,加试唱歌、舞蹈以外的如艺术体操、魔术、曲艺、器乐演奏等),满分为50分。

    ②导演专业

    考试内容:影视作品分析(笔试),满分为150分;命题故事,满分为100分;命题表演,满分为80分;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段,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限3分钟以内),满分为70分。

    ③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考试内容:影视作品分析(笔试),满分为150分;命题故事,满分为150分;口试,满分为100分。

    (2)统考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地点及统考时间、地点

    考生须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辽宁大学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统考于2008年1月5日至23日在辽宁大学进行。

    (3)相关要求:参加戏剧影视艺术类统考各专业考试的考生不许化浓妆,要展示自然美;自备的朗诵,考生事先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不能照文宣读,不但要背熟,还要将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充分地表现出来,语言要流畅,层次要清楚,情感要真实。

    (1)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相关要求统考分为面试和笔试。

    ①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面试内容:即兴演讲(规定题目)、回答问题,满分为150分;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电视作品分析,满分为100分,散文写作,满分为50分。

    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面试内容:朗诵(指定材料),满分为150分;即兴演讲(规定题目)、外观形象气质(规定内容),满分为150分;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满分为50分。

    笔试内容:语言基础知识考核, 满分为50分。

    (2)统考报名信息确认时间、地点及统考时间、地点

    考生须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于2007年12月24日至28日到辽宁大学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于2008年1月5日至23日在辽宁大学进行。

    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分四个批次

    2008年我省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普通高校文史及理工类填报志愿时间相同。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分四个批次:第一批包括“211”工程院校、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5所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院校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第二批包括其他普通本科院校和艺术类本科院校;第三批包括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第四批包括高职(专科)院校。第二、三、四批次均设1个院校志愿和1个服从志愿,考生可以兼报四个批次的院校。

    艺术类考生录取时以所报艺术院校(专业)为主。第一、二、三批艺术院校(专业)的录取均在第一批普通本科录取前进行。第四批艺术类高职(专科)在普通高职(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

    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有规定

    艺术类院校(专业)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领导下,由省招考办组织实施。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经辽宁省招考委同意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以在我省划定的分数线之上自行划定艺术类本科专业文化课录取控制分数线和艺术类专业分数线,但须在录取前报辽宁省招考办备案。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我省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各高校属辽宁省统考范围内并按辽宁省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须根据本校艺术类专业的特点,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录取成绩排序办法中,一个专业选择一种或多个专业选择一种,作为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并向社会公布。辽宁省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综合分记分办法及录取成绩排序办法包括11种。

    按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按有关院校的规定执行。

    音乐或舞蹈类按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如果计划中明确各“专门化”的招生计划数量,按“专门化”的综合分排队录取;如果不明确各“专门化”的招生数量,按考生加试“专门化”中的最高综合分排队录取。对于未包含在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艺术类专业招生,招生学校如因生源不足承认其他院校专业考试成绩,须在招生章程中注明,并在录取时出具考生的本人申请及其他院校的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否则不予录取。

    特别提醒注意事项

    报名注意事项

    美术类考生需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于1月3日至5日到大连轻工学院考点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音乐舞蹈类考生需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于12月24日至31日到沈阳音乐学院主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戏剧影视艺术类考生需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于12月24日至28日到辽宁大学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广播电视艺术类考生需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于12月24日至28日到辽宁大学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未包含在统考范围内的艺术类其他专业的专业考试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考生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准考证》、身份证,按各院校招生简章的要求办理报名和考试手续。

    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

    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天津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山东艺术学院、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云南艺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新疆艺术学院、解放军艺术学院

    5所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院校

    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

    中国民航大学空乘专业招生工作

    ◎招生计划:辽宁省计划招收15名(男女均可报考)

    ◎招生类别:艺术类

    考生应取得所在地招生办公室发放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方可报考。

    ◎报考条件:

    凡能够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年龄不超过20周岁。◎报考办法◎网上预报名:网上报名详情请登录www.caue.edu.cn,点击乘务专业网上报名进行查询。◎现场报名:报名考试时间:2008年1月30日、31日◎报名面试地点:沈阳建筑大学◎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须带: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一寸彩色(或黑白)照片及考试费用。◎考试测试内容专业测试内容:A、面试(气质形象,对话交流,现场展示)100分;B、英语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20分;C、身体初检;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20分。A06a首席记者辛敏娟 实习生杨雪

    大连市、区市县招生办电话

    大连市招生办:84613729中山区:82807424--8012西岗区:83683522沙河口区:84328373甘井子区:86601714旅顺口区:86367773金州区:87693375普兰店市:83112745瓦房店市:85601171庄河市:89812993长海县:89882785开发区:87525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