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08年普通高校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统考说明

2007年12月12日 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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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相关要求

    辽宁省戏剧影视艺术类统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00分。

    (1)影视表演专业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内容:命题表演,满分为200分;自备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断,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限3分钟以内),满分为120分;自选歌曲(无伴奏),满分为80分。初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初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命题表演,满分为200分;形体(舞蹈或武术),满分为80分;朗诵,满分为70分;艺术展示(经主考教师同意,加试唱歌、舞蹈以外的如艺术体操、魔术、曲艺、器乐演奏等),满分为50分。       

    (2)导演专业

    考试内容:影视作品分析(笔试),满分为150分;命题故事,满分为100分;命题表演,满分为80分;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断,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
言,限3分钟以内),满分为70分。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考试内容:影视作品分析(笔试),满分为150分;命题故事,满分为150分;口试,满分为100分。

    2.统考信息确认时间及地点

   考生须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于2007年12月24日至28日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3.统考时间及地点

    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统考于2008年1月5日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进行。

    4. 相关要求

    参加戏剧影视艺术类统考各专业考试的考生不得化浓妆,要展示自然美;自备的朗诵,考生事先要做好充分的准备,不得照文宣读,要背熟,要将作者所表达的思想充分地表现出来,语言要流畅,层次要清楚,情感要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