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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08年普通高校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说明

2007年12月12日 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1.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相关要求

    辽宁省广播电视艺术类统考专业总成绩满分为400分。

    统考分为面试和笔试。

    (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面试内容:即兴演讲(规定题目)、回答问题, 满分为150分;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 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电视作品分析, 满分为100分,散文写作, 满分为50分。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面试内容:朗诵(指定材料), 满分为150分;即兴演讲(规定题目)、外观形象气质(规定内容), 满分为150分;艺术特长(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任选一项,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 满分为50分。

    笔试内容:语言基础知识考核, 满分为50分。

    2.统考信息确认时间及地点

   考生须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于2007年12月24日至28日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进行统考报名信息确认。

    3.统考时间及地点

    广播电视艺术类专业统考于2008年1月5日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