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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说明

2007年12月12日 来源: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未包含在我省艺术类统考范围内的其它艺术类专业考试仍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除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外的其他省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省内的沈阳音乐学院、鲁迅美术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艺术类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具体的报名、考试时间和办法由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招考办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负责向社会公布。考生持辽宁省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按各有关院校的要求办理报名和考试手续。

  跨省组织专业考试的院校,须到辽宁省指定的考点进行专业考试。具体地点为:

    1.美术类考点:沈阳建筑大学(沈阳)

    咨询电话:024-24694546。

    2.音乐舞蹈类考点:沈阳音乐学院南校区(沈阳)

    咨询电话:024-62338001。

    3.戏剧影视和广播电视艺术类考点:辽宁大学(沈阳)

    咨询电话:024-8686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