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解读高考 辽宁高考命题估计变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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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教育部公布了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辽宁省对应考试大纲修订的考试说明也即将公布。3月1日,中国教育协会“十一五”科研规划重点课题负责人、高考专家林淑芬就高考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辽宁省目前还未正式公布考试说明,但依据前两年的情况,辽宁自主命题的语文、英语、数学三大主科将不会有大的、实质性的变化,因此如何认识考试大纲,如何领悟大纲中几处文字变化,对组织学生总复习的教师和备考中的学子都显得十分重要。
《考试大纲》规范全国命题
自2004年起,高考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制定了《考试大纲》。林淑芬说,在此之前,由于中学有统一的《教学大纲》,教育部曾规定该大纲既是编写中学教材的大纲,也是中学教学的大纲,同时又是评价中学教学的大纲,还是高考的考试大纲。
从2004年开始,上海、北京等省、市进入分省命题,作为高等学校招生的统一考试,在考试的内容和能力方面应该有一个全国统一的要求,所以开始制定全国统一要求的《考试大纲》,用于规范全国不同省市的分省命题。这个《考试大纲》是建立在教学大纲及与教学大纲相匹配的教材的基础上,教学大纲和教材不变,那么考试大纲也只会在内容和能力层次上做相应的微调,而不会有实质性的、大的变化。《考试大纲》是考试过程中纲领性的文件,有法定效力。
各省《考试说明》体现地方特点
《考试说明》是对《考试大纲》的解读。大纲由教育部制定,说明则由各省制定。其相同之处是考试说明涵盖全部大纲的条文,并在考试内容和要求上,在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层级考核中有更具体的明确的阐述。不同之处是在考试的试卷方面,由于分省命题,教育部给各省相应的自主权,例如试卷长度(试题数量)各部分内容的赋分比例,难、中、易试题的比例,题型比例等方面将依各省地域不同、情况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这些内容将体现在各地的《考试说明》中。
今年命题进入第二年稳定期
林淑芬最后说,当务之急是研究2007年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考试大纲》与2006年的不同,相应的学科有哪些微调,哪怕是细小的文字变化,也要认真把握。按道理,这些变化应体现在本年度的命题中,但体现的程度如何,以什么方式表现将取决于分省命题人对问题的理解程度。
接下来的问题是要关注本省出台的考试说明。在知识点及能力层级的要求方面它应遵循全国考试大纲,更多的要注意在试卷的总体框架、试卷形式、试卷长度、赋分比例上是否有变化,以更好地把握学生的模拟练习。从以前两年间的情况看,辽宁《考试说明》与国家《考试大纲》相比基本是稳定的。预计2007年不会有太大变化,更何况2007年是3+文(理)综合的第二年,是此种高考模式的中间时段,大变化可能性不大。
(沈阳晚报 李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