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07年高考艺术类考试18日报名 勿忘信息确认
2006年12月19日
来源:东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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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新闻网讯(记者 马丽) 今天,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沈阳市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报名将于12月18日开始,至22日结束。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兼报各艺术类专业。报名后,艺术类考生无须再进行高考文化课考试报名。
届时,沈阳市2007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应届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往届考生及在外地就读的我市户口考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招考办报名。浑南新区、棋盘山旅游开发区户口考生在东陵区招考办报名。
报名时,考生须交验学历证件(应届毕业生持高中学籍证明,往届生和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学历证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户籍证明),以及考生本人现场签写的《辽宁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诚信高考承诺书》。考生不需自备照片,招考部门将现场使用计算机进行摄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后,将领取到《辽宁省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报名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辽宁省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指定考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美术类专业统考的现场确认时间为2007年1月3日至5日,其中沈阳市内五区考生到沈阳建筑大学确认报名信息,其他区、县(市)的考生到沈阳理工大学确认报名信息;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的现场确认时间为2007年1月18日至23日,地点为沈阳音乐学院主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表演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统考的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25日至30日,地点为辽宁大学。
辽宁省200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政策重大调整
辽宁省2007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政策正式出台,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非统考专业除外)将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专业统考分为美术类、音乐舞蹈类、表演类、广播电视编导类,报名时间为2006年12月18 日至22日,逾期不予补报。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各艺术类专业。
2007年我省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普通高校文史及理工类填报志愿时间相同。参加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或统考专业范围之外参加学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各批次院校志愿(提前录取批次除外)。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分三个批次。
届时,沈阳市2007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应届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往届考生及在外地就读的我市户口考生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市)招考办报名。浑南新区、棋盘山旅游开发区户口考生在东陵区招考办报名。
报名时,考生须交验学历证件(应届毕业生持高中学籍证明,往届生和其他考生持最后的学历证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户籍证明),以及考生本人现场签写的《辽宁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诚信高考承诺书》。考生不需自备照片,招考部门将现场使用计算机进行摄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名后,将领取到《辽宁省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报名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辽宁省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指定考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美术类专业统考的现场确认时间为2007年1月3日至5日,其中沈阳市内五区考生到沈阳建筑大学确认报名信息,其他区、县(市)的考生到沈阳理工大学确认报名信息;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的现场确认时间为2007年1月18日至23日,地点为沈阳音乐学院主校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表演类和广播电视编导类专业统考的现场确认时间为12月25日至30日,地点为辽宁大学。
辽宁省200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政策重大调整
辽宁省2007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政策正式出台,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非统考专业除外)将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专业统考分为美术类、音乐舞蹈类、表演类、广播电视编导类,报名时间为2006年12月18 日至22日,逾期不予补报。考生可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兼报各艺术类专业。
2007年我省艺术类考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普通高校文史及理工类填报志愿时间相同。参加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或统考专业范围之外参加学校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志愿。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各批次院校志愿(提前录取批次除外)。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分三个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