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出台2006高考三本和专科补报志愿办法
2006年06月20日
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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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省高考志愿报名工作已经结束,但为了提高普通类第三批本科和专科(高职专科)的报到率,也为考生多提供一次选择的机会,我省决定在普通类第三批本科和专科(高职专科)实行补报志愿的办法,补报时间为7月29日和8月6日。
第三批本科剩余招生计划在7月29日公布,应届考生可于7月29日8时至12时到所在中学查询结果,往届考生和其他考生到所在县(区)招考办查询。专科(高职专科)剩余招生计划在8月6日公布,应届考生可于8月6日8时至17时到所在中学查询,往届考生和其他考生到所在县(区)招考办查询。
普通类第三批本科和专科(高职专科)批次不设院校服从志愿,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补报志愿视为自动放弃。高校如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将按考生补报志愿(原志愿作废)适当降分录取。录取结束后全省不再组织单独的补录。吴世勇(辽宁日报)
第三批本科剩余招生计划在7月29日公布,应届考生可于7月29日8时至12时到所在中学查询结果,往届考生和其他考生到所在县(区)招考办查询。专科(高职专科)剩余招生计划在8月6日公布,应届考生可于8月6日8时至17时到所在中学查询,往届考生和其他考生到所在县(区)招考办查询。
普通类第三批本科和专科(高职专科)批次不设院校服从志愿,剩余招生计划向社会公布,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补报志愿视为自动放弃。高校如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将按考生补报志愿(原志愿作废)适当降分录取。录取结束后全省不再组织单独的补录。吴世勇(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