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今年的高招在填报志愿时可以文理兼报

2005年05月11日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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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内考生录取到省内高校将不再办理户口迁移、今年的高招在填报志愿时却可兼报……昨天,辽宁省招考办公布了今年高招相关规定的细则。 

关键词一:填报志愿可兼报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仍分文史类、理工类和文理兼招类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时,既可单独填报文史类、理工类或文理兼招专业,又可兼报文史类、理工类和文理兼招专业。

关键词二:考上省内高校不迁户口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本省新生,凭新生入学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办理入学相关手续,不再办理户口迁移。被外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我省新生,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按有关高校的要求执行。

关键词三:调档不超计划招生数的120%

     高等学校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调阅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比例由学校确定,但最多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公安院校、军队院校投档比例由学校确定,但最多也不超过计划招生数的120%。

关键词四:成绩单以省招考办通知单为准

     高考成绩以省招考办打印的成绩通知单为准。考生可通过电信、网络等形式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

关键词五:联合办学录不满转为全省统招

     高等学校同地方政府联合办学计划招生,只录取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如在该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上录取不满,可在学校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上录取第一院校志愿考生,再录取不满转为全省统招。

关键词六:军工专业非定向可降分投档

     国防科工委所属院校军工专业的非定向计划,当同批录取分数线上生源不足时,可以适当降低投档分数线,并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但最低分数不得低于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关键词七: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只招应届

     高校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只招收应届少数民族考生,如在本批控制分数线上录取不满额,可按教育部规定适当降低分数投档,择优录取。

关键词八:填报结束后不得补报志愿

     高考志愿填报结束后,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补报或涂改志愿及调换志愿顺序,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