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普通高校招生调整相关政策

2005年04月20日 来源:锦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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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日,记者在我市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暨总结表彰会上获悉,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相关政策有所调整。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考人数达22.3万人,再加“三校生”,预计比去年多4.5万人,达25万,增幅达20%。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相关政策和相关工作有所调整:调整了高考报名条件及其办法,高考报名时,考生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被高校勒令退学的考生可参加高考报名,取消了原来的规定。从今年起,经教育厅批准,在全省范围内招生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户口未迁到学校所在地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本、学籍证明等可在户口所在地、也可在学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外语听力考试成绩不计入高考总分;2005年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以上者录取时高考总分增加10分;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中取消了试点中学的限制,取消了应届毕业生限制。高水平运动员报考年龄放宽到不超过22周岁。提高了二级运动员报考条件:即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才具备报考高水平运动员的资格。调整了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办法: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我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予录取。少数专项体育成绩特别突出,文化成绩达二本分数线60%的可以录取;考生电子档案内容增加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诚信记录等。

  市政府及市招考委要求有关部门及单位,在今年高考工作中加强领导,确保万无一失;科学规范,依法治考;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