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5年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学校简介及招生专业的通知

2005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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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招[2004]007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中国内地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联招)工作,方便考生报考,现将报送 2005 年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学校简介及招生专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调整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要求,从 2005 年起,联招考试科目、分值及录取批次将作如下调整:

1、考试科目按文史类和理工农医类设置两组,即:

  文史类: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

  理工农医类: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

2、考试科目分值

  各科目满分为 150 分;各类别(文史类或理工农 医 类)满分为 750 分。

3、录取批次

  高校招生安排两个批次录取,即第一批次录取院校和第二批次录取院校。“211”工程及中央部、委属高校 为第一批录取,其它院校为第二批录取。

二、报送学校简介和招生专业要求:

1、各高校需尽快报送学校简介和招生专业,简介字数限制在 300 字左右,招生专业 50 个左右。

2、招生专业请明确按文史类、理工农医类或文理兼 招进行分类,以方便考生报考。

3、请各招生学校将本校简介(包括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网址等)、招生专业(按文、理两类区分)于 2004 年12月5日 前传真联合招生办公室,以便统一印制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联系电话及传真号:020-38627826 或 38627819 。

联合招生办公室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