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揭秘四种高考招生骗局

2018年07月05日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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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局四: “本科”四年换回一张假文凭

王某父亲通过关系找到自称是中国政法大学老师的刘某,协商以30万元价格办理统招生入读。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刘某告知王某先以插班生身份入学,给其一张课表让其上课,并以校内宿舍紧张为由安排校外宿舍。刘某为王某办理了学生证,被学校保安以有问题为由没收;期末时王某无法参加考试,刘某告知其成绩可以人为操作。王某发现在学校内网上没有其信息,刘某又表示学校查得严,毕业时会办好。王某毕业时,刘某给其毕业证、学位证、三方协议、报到证,但其参加工作后单位无法在教育部网站上查找到毕业证书编号。

刘某等人通过类似手段共实施诈骗9起,犯罪金额220万元,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法官提示:虚假入学是近年来开始成型的作案手法,罪犯通过伪造录取通知书、安排学校附近入住、旁听学校课程、山寨军训、虚假学生证等造成录取假象。该种手法的危害在于,为取信或捆绑被害人,罪犯会授意被害人不参加高考、放弃填报志愿或背离分数报考、虚假就读,造成财产损失的同时,会对考生求学造成不可逆的损害。(记者 靳昊)

原标题:[考动力]法官揭秘四种高考招生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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