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飞必读】空军招收飞行员六大程序详解

2008年10月10日 来源:空军招飞局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第一步:预选初检

  招收飞行学员预选阶段工作,从上一年的9月份开始,于年底前结束。主要进行宣传动员、自荐报名,推荐把关、预选初检等项工作。这项工作主要由北京选拔中心和各级教育招生部门及学校共同组织实施。既有分工,又有配合。搞好预选初检工作,对提高上站检测学生的质量,减少受检学生数量,缩短检测时间,有着重要作用。预选初检工作的好坏,是招飞任务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

  一、预选初检前工作

  (一)学校要根据地市招生部门的要求,按计划依次完成宣传动员,自荐报名,推荐把关等项工作。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空军统一制定的《自荐条件》,把好"四关"。一是学生本人把关。学生应认真地对照《自荐条件》自我把关,符合条件并征得家长同意后自愿报名;二是班主任推荐把关。即:年龄--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并以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为准。文化成绩--依据高二期末考试成绩进行文化把关。现实表现--在学校表现良好,无违法违纪问题,家庭成员及关系密切的亲属无政治历史问题。三是校医把关。要严格按照"五查"标准逐人逐项进行检测把关。四是学校招飞领导小组把关。领导小组要进行认真审查,合格的才能作为报考空军航空大学的推荐对象。学校要在《空军航空大学考生报名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并及时将推荐上站的学生名单报地市招生部门,按要求组织学生上站参加初检。学生参加初检的交通、食宿费自理,检测费用由招飞部门承担。

  (二)地市招生部门对学校推荐上站的学生进行审查,确定参加初检学生名单,按每天上站200人左右制定上站计划,并将上站日程安排及时通知北京选拔中心和所属区县招生部门及学校(每天上午检查,当日参检学生8:00前到达初检站)。设初检站的地市招生部门,负责联系安排初检工作人员的食宿和体检场所。

  (三)北京选拔中心和体检队负责预选初检工作的组织实施,确定招飞预选对象名单,并及时向地市招生部门通报情况。

  二、身体初检

  (一)候检教育

  候检教育是在体检前,由体检工作人员对受检者讲解招飞体检的意义、方法和要求,消除其紧张情绪,达到密切配合体检的目的。一般需要10分钟。

  (二)检查内容

  预选初检身体检查的内容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检测淘汰率高、易检测、占用时间短的项目。通常眼科检查视力、色觉、外眼、有条件的可以查小瞳孔眼底;外科除握力、肺活量以外的项目;耳鼻喉科检测耳鼻喉三腔及听力;内科检测血压、脉搏、心脏、脾、肝、肾等。

  (三)身体初检

  检查时采取单科单项淘汰制。凡报考空军航空大学的学生必须经空军招飞体检组进行体格检查,通过其它途径进行的检查一律无效。医务人员要本着"易变项目从宽,不变项目从严"和"量中就质"的原则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四)体检常识

  参加招飞初检的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老师带队到达检测站进行体检。预选初检只进行眼科、外科、耳鼻喉科、内科的检查,采取单项淘汰制,即一个科不合格就不能继续检查。四个科全部检查完毕并合格的学生,最后到政审室上交《空军招飞体检预选表》,接受有关询问,领取有关登记表。

  1.眼科检查。受检时按工作人员的安排到指定位置,行查右眼,后查左眼。遮眼板遮眼时不要压迫眼球,边缘紧靠鼻梁,上缘与眉同高,姿势要端正,眼睛向前平视,平能眯眼、歪头、低头、身体前倾、左右摇晃;指认方法:手臂伸直,五指并拢,干脆、准确地指示视标缺口的八个方向。表示缺口方向时,手式与身体呈45°角。需复查时,受检者听从医务人员安排。

  2.外科检查。受检者进入外科检查时,首先脱掉衣服,先查身高体重,后查其它项目。另外受查时一定要按先后次序,依次受检。做操时,要按医生要求和口令做动作,不得嬉笑。

  3.耳鼻喉科检查。受检者在接受检查时,要听从医生安排,不得随意乱动,防止出现意外。

  4.内科检查。受检学生在检查前应休息5分钟,检查时脱掉外衣、毛线衣,将右臂衣袖挽到上臂,以便医生测量血压。血压测量后,学生平躺在检查床上,两脚屈曲,松开腰带。进行腹部检查时,学生需做腹式深呼吸,即吸气时腹部鼓起来,呼气时腹部瘪下去。

  三、政治初审

  政审工作人员要对身体初检合格者进行谈话,进一步了解学生的报考动机和家庭人员的基本情况,发给《空军航空大学招收飞行学员初检合格对象登记表》、《空军航空大学考生自然情况登记表》、《本人历史思想自传》、《招飞准检证》等,并详细讲明填写方法和具体要求。

  四、确定预选对象

  身体检查和政治初审均合格的学生被确定为招飞预选对象。北京选拔中心将预选初检合格人员名单,及时通知各级招生部门,将接受全面检测。

 

  第二步、全面检测

  招飞全面检测的程序和主要内容是:按照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政审询问谈话的顺序,由空军体检、心理选拔和政审专业人员,依据有关招飞标准、条件,对考生进行系统全面的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和政审询问谈话。检测实行单科淘汰,只要有一项不合格就不再进行下面的检测。时间一般为4天,通常安排在春节之后进行。详细内容见"空军招飞体检工作"和"招飞心理选拔知识及工作介绍"。"全面检测项目和顺序"。

  第三步 政治审查

  招收飞行学员必须把政治条件放在第一位。政治审查主要由军区空军招飞部门专业人员负责,学校和各级公安部门配合。政治审查,按国家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飞行学员政治条件的规定》和空军有关政审工作的规定,重点是确实弄清考生的校内外现实表现、报考动机和报考态度,父母或其他直接抚养者的政治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以及关系密切亲属的重大历史、现实问题。政审时间为3-5月份。

  第四步 招飞复查

  身体复查是在全面检测的基础上,重点针对个别体检易变项目和个别考生进行的重复性检测,主要是通过录取前医学观察,查验考生身体有无变化,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考生入校后身体复查验收质量和合格率。普通高中生招飞复查时间一般安排在高考一周之后。

 

  第五步 审批录取

  招收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飞行学员实行提前单独录取。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要提前给军区空军招飞部门提供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试卷、档案。录取分数线按空军要求划定。

  军区空军招飞部门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即对文化成绩达到录取分数线以上(高等院校大学生取得学士学学位的考生),政治、身体、心理品质等方面都比较好的考生优先录取;对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品质检测等项均属合格边缘的考生,不予录取。以此制定招飞录取实施方案,报经空军统一集中审批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协同省(市)招生部门(或有关高等院校)办理录取手续,下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步 入校复查

  被录取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要求,到空军航空大学报到。入校后,由空军体检医务人员,对新学员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后,不符合飞行条件的,退回学前所在地,由省(市)招生部门视情况,按其成绩进行补录。符合飞行条件的,在校学习、训练三个月后,达到要求,取得学籍、军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