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招飞十问十答
2015年12月24日
来源:空军招飞局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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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清华、北大和北航“双学籍”飞行员班是怎么回事?
为依托地方高校优质教育资源、联合培养高层次军事飞行人才,空军先后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联合培养飞行人才。每年从当年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中遴选确定预选对象,其中高考成绩一般不低于三所地方高校各省统招线60分(以高考总分750分的省份为基准,其他省份按照比例折算)。7月下旬,预选对象统一到空军航空大学进行军政基础集中训练和体验飞行,择优遴选高考成绩优异、体验飞行合格的学员作为联合培养对象。9月上旬,联合培养对象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注册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双学籍”,学历本科。在地方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院校飞行学员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颁发空军航空大学和地方高校同时具印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规定分别授予相应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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