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岁上大学是终身教育的良性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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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3日,52岁的鲁新林到武汉某高校办理新生入校,引发媒体关注。有关老来好学的故事,古今中外并不鲜见。鲁新林之所以被热议,主要是因为在我们的大学校园里高龄大学生比较少见,终身教育领域还欠缺大学与中老年人的交集。
尽管2001年教育部废除了高考考生“未婚、年龄不超过25岁”的限制,但现实是,无论是在招考模式还是在高校课程设置上,较少考虑到终身教育的需求,这某种程度上也是由我国教育发展的历史所决定的。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以有限的投入承担着为国家培养人才的重任,需要考虑如何凭借现有资源,合理有效地培育更多人才。在此种思维引领下,如何为高校招收最适合的学生成为招考制度设计的核心。随着社会发展,我国教育投入不断加大,全社会对教育的认识,尤其是对终身教育的认识,也在不断更新,开始更多从受教育者角度考量教育资源应如何满足每个人的教育需求,教育的关注点从学历教育延伸到终身教育。
从全球教育的发展历程来看,为终身教育提供越来越多机会,是每个教育发达国家都经过的历程。例如,1965年,美国联邦政府相继出台文件,规定老人有权参加公立学校和社区学院的学习,政府补助的社区学院、大学课堂均要向老年人开放。老年寄宿学校逐渐兴起,彻底改变了长期以来“把资源投入到老年教育是一种资源浪费”的观念。随着经济的发展与终身学习观念的普及,德国在1972年出台了终身教育方面的纲领性文件,并于1974年建立了德国第一所老人学院,同时规定各大高校必须对老年人开放并承担相应的教育责任。
终身学习是21世纪人类的生存方式,也是未来个体应对信息化社会急速变革的内在要求。从这一点看,我们不妨将52岁的大学新生鲁新林视为一个体现终身教育理想的良性样本。在这些不同寻常的学生身上,为了职业发展、圆年少梦想、追求新知,他们能从终身教育中得到自身的教育满足。客观来看,有必要给在职人员一个进修的机会,给老年人一个学习的机会,甚至给每个人一个随时随地按需获取知识的机会。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我们更好地汇聚高校、社区及社会教育资源,突破部门与行业壁垒,融合学历教育、职业教育与老年教育需求,真正实现因材施教。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已于2013年启动终身教育立法研究,相信随着符合我国国情的终身教育法颁布,终身教育会获得更大发展。
(作者:赵玉成 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中心执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