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公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到中小学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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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健
教育部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做好2022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求保证2022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这对我国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具有十分重要的导向意义。这既是实现人人通过教育而出彩的重要环节,培养并有效发挥“四有”好老师作用的重要抓手,也是促进区域中小学教师队伍科学均衡配置的有效途径。
长期以来,我国教育发展相对落后地区的关键问题在于缺乏高质量的教师队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校任教是对教育欠发达地区优质师资队伍的重要补充,是解决公费师范毕业生“难以下乡”“难以下县”的路径方向。为此,应该上下联动,积极保障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校任教,真正实现公费师范毕业生“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有发展”。
那么,如何高效、高质量地完成应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到中小学校任教的目标?笔者认为,应该从这几方面入手:
要加强顶层设计。中央、省市、区县、乡镇各级政府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构建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保障体系,形成中央有关部门统筹部署、地方主管部门层级响应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落实机制。要积极完善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编制、津贴、住房、交通等政策,加强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解读、传播等。同时,提高地方有关部门对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政策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的认识,将中央有关政策落实落细,形成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政策制定、执行、反馈的中央地方联动机制。
要加强部门协同。教育、编制、人社、发改等部门联动构建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部门协同机制。部门协作、统筹安排,系统精准制定拟接收公费师范生的具体方案、接收办法、使用机制等,统筹安排区域内基础教育优质教师资源配置。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搭建区域内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平台和监测机制。有关部门要按需分配、按需设岗,合理、科学地根据地方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历史和现状,合理确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安排指南,及时将相关就业安排计划或指南通报到对接机构、有关大学、管理人员等,实现信息融通、政策融通,妥善落实公费师范毕业生的聘用待遇标准,确保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后能够安心从教、热心从教、舒心从教。
政府部门与公费师范生培养机构要协作提高就业服务指导能力,形成上下协同、左右联通的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指导机制,引导公费师范毕业生到最需要的地区、最需要的学校就业。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该积极响应相关政策,主动配合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落实公费师范毕业生入校任教的各项安排及规定,有效搭建公费师范毕业生与各级各类教育行政部门的岗位、待遇、条件沟通桥梁。针对公费师范毕业生建立专门的信息沟通协调工作小组,加强公费师范毕业生职前教学基本功培训,简化公费师范生毕业手续流程,进一步提高对欠发达地区公费师范毕业生的点对点就业指导,助力公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到中小学任教政策的落实。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研究人员、博士)